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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动态】王灿发教授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双碳”司法典型事例

日期:2023-02-26 16:49:18 来源:VOC检测仪

  王灿发教授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司法典型事例中的第九个事例进行点评。点评原文刊载于

  韩某涛为天津某新能源科技公司部属的大良供热站站长,其于2016年11月前后至2017年2月,默许并授意该站职工、被告人刘某伟、赵某鹏对站内烟气接连在线监测体系中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的后台参数进行篡改。上述行为形成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的在线监控数据与实时上传到国家环保部门的监控数据严峻不符,致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能有用监控该企业烟气污染物是否超支排放。2017年2月,经天津市环境监控中心对天津某新能源科技公司锅炉净化设备出口现场监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377mg/㎥,严峻超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为,韩某涛、刘某伟、赵某鹏的行为致使检测数据严峻失真,使核算机信息体系不能客观反映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真实状况,超支排放污染物,结果严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则,构成损坏核算机信息体系罪。判定韩某涛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刘某伟有期徒刑一年,赵某鹏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三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天津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环境污染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条榜首款的规则,三被告人行为构成损坏核算机信息体系罪,遂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要点排放单位、技能服务组织或其他主体损坏环境监测核算机信息体系,篡改、假造环境监测数据的案子时有发生,打乱环境维护监管次序,严峻影响温室气体排放与环境污染物协同管理成效。本案中,被告人经过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更改参数等方法搅扰环境质量监测体系采样,结果严峻。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相应惩罚,严厉冲击损坏环境监测核算机信息体系犯罪行为,是贯彻落实最严厉准则最紧密法治维护生态环境的生动表现,也为惩治碳排放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供给了学习。

  本案是一同排污单位对烟气排放接连在线监测体系中污染物的后台参数进行篡改而构成犯罪的案子。这种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案子,近年来时有发生。2021年前10个月全国就查处主动监测数据招摇撞骗案子270起,生态环境部在同年12月发布了12个环境监测造假的典型案子。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又发布了7个环境主动监控招摇撞骗的典型案子。这类案子之所以多发,是因为污染物排放是否合格是衡量排污单位是否合法排污的最主要根据,而排放合格与否又是经过监测数据来出现的,特别是在主动监测的状况下,经过主动监测数据的上传,就可以使环境管理部门方便地了解排放源的合格状况。因为合格排放需求排污单位建造环境管理设备,并要坚持管理设备的正常运转,然后不得不支付必定的管理本钱。有的排污单位为了躲避监管、削减管理本钱就会采纳不合法手段搅扰监测设备的采样或许在核算机中修正监测数据。为了冲击这种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处理环境污染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明确规则对违背国家规则,针对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施行修正参数或许监测数据的、搅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峻失真的或许其他损坏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的行为,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则,以损坏核算机信息体系罪论处,然后为惩治这类违法行为供给了法令适用根据。本案的判定,归纳考量了行为人违法犯罪的情节、结果和认罪态度,做出了公平公平的判罚。这类案子的及时查处和对违法犯罪人追查刑事责任,是对相关排污单位和监测组织的极大警示,一起也是遏止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及其不合法排污行为的重要法治保证。为了完成碳达峰碳中和方针,我国正在采纳碳排放配额、碳排放权买卖等各种办法,在碳排放的监测、数据核算方面也会涉及到造假问题,本案及其类案的审理,也为相关碳排放数据造假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供给了审判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