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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任特机械加工与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日期:2023-09-28 18:56:20 来源:荣誉资质

  关于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任特机械加工与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1月31日,我局拟批准《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任特机械加工与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任特机械加工与装备制造项目选址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莲花路南侧、坪上路西侧、陶家湾路东侧,总占地面积为56101.00m2,总建筑面积29457.02m2,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85万元,占总投资的10.7%。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厂房(用于布置原材料区、数控下料区、成型区、机加工区、检验区、抛丸区、涂装前处理、电泳区、粉末涂装区、喷漆涂装区、装配区、调试区、包装区、配送区及其他区域),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主要原辅料:钢材(板材和型材)、焊材、润滑油、切削液、液压油、氧气、乙炔、混合气(80%的氮气,20%的二氧化碳)、脱脂剂A、脱脂剂B、盐酸(30%)、氢氧化钠、胶肽、磷化液、促进剂、中和剂、纯水、硅烷化药剂、电泳液、超滤水、粉末涂料、聚氨酯面漆、面漆稀释剂、面漆固化剂、快干环氧底漆、底漆稀释剂、底漆固化剂、漆雾凝结剂、化学纤维过滤棉。主要生产工艺为1、将板材、型材经切割、折弯或弯管、铆焊、抛丸、电泳、喷粉和固化、强制风冷、质检、暂存待售等工序最终生产剪叉式工作平台总成42000套/年;2、将板材、型材经切割、折弯或弯管、铆接、抛丸、酸洗磷化、电泳、喷粉和固化、强制风冷、质检、暂存待售等工序最终生产高空平台100000套/年、高空平台护栏100000套/年、臂式高空作业平台3120套/年;3、将板材、型材经切割、机加工、抛丸、酸洗磷化、电泳、喷粉和固化、强制风冷、质检、暂存待售等工序最终生产结构小件55000套/年;4、将项目外委的涂装白件经电泳、喷漆、流平和烘干、质检、暂存待售等工序最终生产司机室20000套/年、覆盖件25000套/年;5、将圆管、板材、型材切割下料、机加工、较平、卷板、铆焊、打磨、抛丸、喷粉和固化、强制风冷、质检、暂存待售等工序最终生产挖掘机快换式铲斗24000套/年。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围栏、洒水压尘、材料覆盖防尘布,施工机械使用清洁新能源车辆,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控制车速平稳,使用环保型建筑装修用到的材料等措施控制大气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厂界设置实体围墙、合理的布局施工现场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全套工艺流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取密闭空间操作、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抽气式负压切割平台,不设置排气筒)、焊接粉尘拟设置移动式焊烟布袋净化器收集处理、打磨粉尘经配套移动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及时清扫地面等措施,加强车间管理和日常监管、废气收集及厂区通风,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来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VOCs、甲苯和二甲苯满足湖南省区域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二级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VOCs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抛丸粉尘(TSP)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氯化氢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喷漆及烘干废气(TSP、VOCs、甲苯、二甲苯、SO2、NOx)收集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喷粉废气(TSP)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TSP)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电泳及烘干、喷粉固化废气(VOCs、SO2、NOx、TSP)经收集处理后,合并一起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抛丸粉尘排气筒DA001和喷粉废气排气筒DA004中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有组织浓度限值;氯化氢酸雾废气排气筒DA002中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喷漆废气及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3和固化废气、电泳及烘干工序废气排气筒DA006中的VOCs、甲苯和二甲苯参照执行湖南省区域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中汽车制造(乘用车)类浓度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附件一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标准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5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做处理;项目不含锌表面处理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含锌表面废水净化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经过中和处理的喷淋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做处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进入白沙河。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设雨污管道,做好厂房、废水净化处理池及污水管网、危化库及危废暂存间、堆场、一般固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处理及其他区域的硬化处理,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体质量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噪声防治工作。采用低噪高效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和柔性接头、并设置消音器及建筑吸声设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厂区管理,确保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西和北厂界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5、固态废料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弃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金属碎屑、脱脂槽和喷淋脱脂槽废渣、水洗槽1废渣、磷化槽渣、电泳槽废渣、漆渣、(废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桶、(润滑油、切削液、液压油)包装桶、(脱脂剂、氢氧化钠、胶肽、磷化液、促进剂、中和剂、电泳液)包装物、废化学纤维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沸石、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气浮渣、淤泥、含油污的劳保用品及抹布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焊渣、金属渣、喷粉布袋收尘粉、废滤膜等一般固态废料严格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暂存,外售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和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完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