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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03-11 00:05:36 来源:新闻动态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于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195.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23,640.31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11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640.31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6月,公司与保荐人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3,195.3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能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6,173.16万元。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8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19,079.35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以募集资金5,849.42万元向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及以募集资金4,100.00万元向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462.67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借款期限均为3年。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兑汇票61,257,780.12万元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借款期限均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5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01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现持有淮安金宏65.6579%股权,江苏通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淮安金宏34.3421%的股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和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