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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体系作业保护技能规范

日期:2023-04-11 18:55:18 来源:新闻动态

  作业保护单位应根据CEMS说明书、丈量原理、作业环境以及污染源烟气排放特色,拟定巡检规程,明确规则日常巡检和保护保养内容、周期等,严厉依照规程展开日常巡检和保护保养作业并做好记载。

  日常巡检应依照巡检规程规则的内容对CEMS采样体系、预处理体系、剖析体系、数据处理及收集传输体系、站房辅佐设备等环节逐项仔细查看并照实记载,记载应至少包含查看项目、开端完毕时刻、被检项目的作业状况等内容。日常巡检距离不超越7天。

  保护保养替换备件或资料时,每次替换的备件或资料的品名、规范、数量等应照实记载。如替换有证规范物质或规范样品,还需记载新规范物质或规范样品的来历、称号、制造日期、有用期和浓度等信息。

  a.查看采样探头温度、伴热管线温度是否契合设备采样要求,一般CEMS采样探头温度、伴热管线℃,废物燃烧及危险废物燃烧CEMS加热温度应不低于180℃。

  c.每30天至少查看一次采样探头、各种过滤器芯、分子筛、油雾分离器、泵膜及轴承、密封圈(垫)等,及时保护替换。

  e.每30天至少查看一次采样管路气密性、体系管路冷凝水管壁吸附状况,并整理采样管线 稀释采样法

  a.查看采样探头加热设备、稀释操控器、滤膜、反吹过滤设备、阀门、压缩机排水设备、电磁阀等,保证作业正常。

  b.每30天至少查看一次采样体系气密性,整理一次烟气扶引管,保证管路疏通。

  c.每30天至少查看一次临界孔组件和真空产生器,保证流过临界孔的烟气质量流量必定,并完成烟气与稀释气的份额稀释。

  d.每30天至少查看一次稀释采样探头、探头滤芯、分子筛、活性炭、氧化剂,至少清洗一次过滤器,清洗能够选用清水和有机溶剂,禁绝用硬物和利器切刮外表,清洗完须用洁净空气吹干。

  查看镜头净化设备的管路、风机、空气过滤滤芯等是否作业正常,必要时需替换易损件。

  c.冷凝管应无积水、结冰现象及散热电扇作业正常。制冷器温度设置2~5℃,制冷器温度超出设置规模须及时进行修理或替换。

  a.查看体系加热盒温度是否契合要求,应不低于120℃,废物燃烧及危险废物燃烧CEMS加热温度应不低于180℃。

  f.每30天至少查看一次检测器的污染度,污染度过高,则用酒精、脱脂棉对各镜片进行清洁,清洁完成后从头测验检测器的零点、跨度。

  a.查看剖析外表参数设置是否在合理规模内,操作日志中有无反常操作记载,反常状况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b.查看剖析外表光源光强电压、电流、温度等内部参数,保证在设备技能要求规模内。

  d.查看稀释法剖析仪的压比和稀释气压力,压比应在0.38~0.53之间,稀释气压力应在0.4~0.6MPa之间。

  b)每30天至少查看一次皮保管,保证反吹管路、操控阀作业正常,无松动、阻塞、腐蚀,流速监测值正常。

  每90天至少查看一次温度传感器和变送器是否积灰或被腐蚀,温度变送器丈量接线是松动,传感器电信号是否契合要求。

  b.查看零点,通入空气湿度丈量数据应大约在1%,通入氮气数据应小于0.2%。

  c.应查看湿度仪管路及衔接状况,保证管路衔接正常,密封杰出,无积水、无积灰积垢。

  b.查看压缩空气,应保证无油、无水、无尘的清洁气体且压力在0.5MPa~0.6MPa;

  c.查看废气排气管线应无阻塞、不漏气,当环境温度较低时,可配套加热或伴热设备,保证排气疏通;

  查看各通讯线的衔接是否松动,剖析仪、工控机、数据收集传输仪上的数据是否共同,烟道尺度、大气压力、湿度、速度场系数、规范空气过剩系数等参数设置是否正确,历史数据是否有缺失,查看登录日志和报警日志。

  每次巡检要查看室内的温度、湿度、照明是否正常,储气设备排水状况、站房密封状况、配电设备作业状况、防雷、消防设备是否失效、监测设备是否有腐蚀现象。

  按HJ 75规范11.2要求履行,校准数据应完好上传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渠道,CEMS技能指标按本规范6.5表1履行。

  依照HJ 75规范11.4要求履行,CEMS技能指标按本规范6.5表1履行。

  3.1 作业保护人员发现CEMS毛病、数据反常或接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渠道产生的工单任务,8:00-17:00时刻段,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毛病扫除;其他时刻段产生的毛病或数据反常应在次日9:30之前抵达现场进行毛病扫除。

  3.2 关于一般毛病,如电磁阀失灵、泵膜裂损、气路阻塞、电源毛病、数据传输毛病等应在6 h内修正。

  3.3 CEMS毛病扫除后12小时内,作业保护单位将相关状况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渠道,对相应时段数据进行符号。

  3.4 CEMS不能正常作业超越24小时,排污单位应安排展开人工监测,频次不低于1次/日。

  3.5 CEMS不能正常作业超越72小时,应装置备用仪器。备用仪器投入运用之前应按要求进行校准校验,运用时限一般不超越一个月。

  3.6 CEMS体系需停运、撤除、替换、移机,由排污单位提早是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施行。

  3.7 CEMS按规则停运从头启运的,应在污染源启运前5天启运,其它启停要求依照HJ 75规范12.1.2履行。

  应具有与所从事作业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经训练查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归于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与设备,应依法送检,并在检定合格有用期内运用;归于非强制检定的仪器与设备应依照相关校准规程自行校准或核对,或送有资质的计量检定组织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并在有用期内运用。每年应对仪器与设备检定及校准状况进行核对,未按规则检定或校准的仪器与设备不得运用。

  每月由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对作业保护环节进行质控查看,首要查看作业保护质量体系文件履行状况,作业保护活动是否按操作规程要求履行,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体系作业状况是否正常,作业保护记载是否实在规范,参比仪器和规范样品有用性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不从事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操作和保护,用于查看的仪器和规范物质不得用于日常的质量操控。

  排污单位每三个月至少托付作业保护单位之外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展开一次CEMS的比对监测。比对监测采样频次和办法及质量保证和操控要求依照HJ 75相关要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