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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二批)

日期:2023-09-13 22:17:49 来源:客户案例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济南市第二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2件(均为来电)。截至9月6日,已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5件,未办结0件。其中,责令整改2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现予以公开。

  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街道办事处张庄村,全村内的下水道外溢无人清理,村内部分已经拆迁,拆迁部分杂草丛生,扬尘严重,村内道路上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遍地,还有死亡的流浪猫狗尸体,无人清理,多次反映未解决。

  8月28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张庄路街道、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7年槐荫区启动了张庄村城中村改造工程,问题反映区域位于张庄村拆迁片区,目前大部分房屋已拆除。张庄村内下水道污水外溢地段位于村内西北侧,此处排水管道长约200米,主要收集村内居民生活垃圾污水及雨水。因此处排水管道年久失修,大部分管路已损坏堵塞,导致污水外溢。

  2.受今年频繁降雨影响,片区内部分区域杂草茂密,有效起到抑尘作用。张庄路街道于2021年5月,对建筑垃圾采取了喷洒抑尘剂和覆盖防尘网防治扬尘措施。8月25日,街道根据抑尘剂有效时限为3-6个月的特点,再次安排人员对原抑尘剂喷洒区域进行了复喷,并对破损的防尘网统一进行了更换。

  3.今年来,村内道路一直由张庄环卫所实施正常保洁,按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收运。8月28日检查时,发现村内个别道路存有生活垃圾,体积约6立方米。现场未发现流浪猫狗尸体。

  槐荫区政府责成张庄路街道、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鉴于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张庄村排水管道损坏堵塞地段处于拆迁区域,无法实施疏通修复,张庄路街道办事处拟在此处修建临时污水收集池,将村内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存贮,组织专用车辆定期抽取,排放至区水务局指定的经六路市政污水管网内。该污水收集池预计于9月20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在污水收集池建成之前,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29日开始,安排专用车辆对溢水点污水定时进行抽取,就近排放至区水务局指定的经六路市政污水管网,并安排清扫车辆对溢水点周边路面定时进行清扫。

  2.张庄路街道严格落实重点盯守、昼巡夜查制度,联合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严管、严打私自倾倒建筑垃圾、人为破坏防尘网等行为,一经发现抑尘剂喷洒区域地貌发生明显的变化、防尘网出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及时有效处置。同时,为防止抑尘剂喷洒区域被人为踩踏或破坏,8月29日,张庄路街道在喷洒抑尘剂区域安装了30处告示牌予以警示。

  3.8月28日,区城管局联合张庄路街道,抽调环卫人员和垃圾清运车,对村内道路两侧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已于当日全部清理完毕。今后,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将持续加强对拆迁片区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的联防联控,每日派专人早、晚两次对村内道路进行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洗整理。同时,在村民居住区增设6个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并定时清运。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工业园内傲农生物科学技术公司西侧100米的第二个院内,有违法洗牛仔布的工厂,工厂无厂名,无环评手续,有大量废水外排,多次举报未果。

  8月28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举报莱芜区高庄工业园内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侧100米的第二个院内是山东洁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单位于2021年5月21日办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6MA9459F47U),法定代表人孟某某,租用村民耿某车间从事牛仔布回收、洗涤等。车间内南侧建有2座水池(容积约为150m³、180m³,池内无水)以及7台小型循环水泵。在水池一侧有10个液体吨桶(液体为次氯酸钠,用于消毒)。现场有废布料(约30吨)。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未取得环评手续,现场未发现生产及废水直排外部环境迹象。

  2.针对信访反映的“多次举报未果”问题:经查阅信访转办有关的资料,高庄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13日(2次)、2021年8月24日共接到过4次“12345”热线电话举报,举报内容只涉及废水外排。4次举报高庄街道办事处均到现场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生产迹象。由于信访人4次举报均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信访人取得联系,故无法告知其相关检查情况。高庄街道办事处已将7月1日、8月13日(2次)、8月24日举报回复“12345”。

  1.针对该单位无环评手续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于8月28日依法对该单位立案调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济环责改字〔2021〕LW第053号),责令其停止建设,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2.8月29日进行复查时,该单位已自行清理生产设施及原料,并决定不在此处继续建设该项目,车间已恢复原状。

  3.莱芜区政府责成高庄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将该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察觉缺陷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高新区遥墙街道办事处济钢农场村紧邻北侧的富元电子半导体厂,2020年春节富元电子半导体厂生产时气味刺鼻,2021年公司制作时,由于污水排不出去,且农场地势低洼,生产废水排到农场内导致农场内的树木枯死以及农场内有黑水坑,遥墙街道办事处用土将黑水坑进行填埋并且已经处理完枯死的树木,但污水排放问题仍未解决;半导体厂还污染农场村内的饮用地下水井,导致出水浑浊,呈深黄色,有淡淡的咸中带酸的味道,有环保部门进行仔细的检测水质,一直未进行公示检测结果;济钢农场村南侧紧邻的航天大道的南侧五六米处的路边是一家搅拌站,搅拌站无名称,外观是大杂院内圆形的建筑物,大约四五层楼的高度,每天晚上偷着干,产生噪音污染;近期大雨,因为村内地势低洼,雨水无法排出,积水约50公分,济钢农场村内的建筑垃圾以及公厕浸泡产生污水,同时影响水井水质;济钢农场村西侧15米处有很多正在建设的工厂,每天晚上施工产生噪音。

  8月28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遥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富元电子半导体厂生产时气味刺鼻”问题。信访件反映的富元电子半导体厂实际为济南富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主要是做高功率芯片生产,2020年9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现该企业尚未正式投产,正处于设备调试阶段。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处于设备调试状态,未闻到刺鼻性气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于8月28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氯化氢、氟化物、氨)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VOCs上风向:0.78mg/m³、下风向1:1.00mg/m³、下风向2:0.97mg/m³、下风向3:0.93mg/m³,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别的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的排放要求(2.0mg/m³);氯化氢上风向:0.06mg/m³、下风向1:0.08mg/m³、下风向2:0.08mg/m³、下风向3:0.09mg/m³,氟化物上风向:0.009mg/m³、下风向1:0.009mg/m³、下风向2:0.011mg/m³、下风向3:0.01mg/m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氯化氢0.2mg/m³、氟化物0.02mg/m³);氨上风向:0.010mg/m³、下风向1:0.011mg/m³、下风向2:0.010mg/m³、下风向3:0.013mg/m³,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1.5mg/m³)。

  2.关于“生产废水排放,反映枯死树木”问题。济南富能半导体有限公司厂区排放的废水,主要是设备和管道的清洗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南墙外20米处加压泵站蓄水池(蓄水3*6*9=162m³),再通过加压泵输送到东侧600米处的中欧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因中欧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解决能力不足,加压泵站蓄水处理不及时,偶尔会导致蓄水池内废水少量外溢。由于附近市政管道不完善,加之夏季降雨频繁,该片区域地势低洼,造成约1000平方米积水坑。该片积水区域原栽种约20株小杨树,胸径3公分左右,杨树耐涝性差,积水导致小杨树叶子发黄、枯死。8月4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积水区积水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10mg/L、氨氮1.53mg/L、氟化物1.44mg/L、悬浮物检测低于方法检出限,满足《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标准(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5mg/L、氟化物2mg/L)。为解决该片区域历史原因形成的地势低洼、容易积水问题,遥墙街道办事处已于2021年8月21日采取抽排积水和回填土措施,将该区域垫高并覆盖防尘网,并将该区域植被和小杨树进行清理。此区域已征收为国有土地(鲁政土字[2019]65号),为富能二期项目用地,目前还没有具体项目落地此地块。

  3.关于“污染农场内饮用地下水”问题。8月16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济钢农场内水井水质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总大肠菌群低于方法检出限、菌落总数低于方法检出限、砷低于方法检出限、汞0.09μg/L、硒低于方法检出限、镉低于方法检出限、铬(六价)低于方法检出限、铅低于方法检出限、氰化物低于方法检出限、氟化物0.23mg/L、硝酸盐(以N计)0.80mg/L、色(度)低于方法检出限、嗅和味无、浑浊度2.1NTU、肉眼可见物无、PH8.06、铁0.081mg/L、锰0.074mg/L、铜低于方法检出限、锌低于方法检出限、氯化物136mg/L、硫酸盐121mg/L、溶解性总固体908mg/L、总硬度340mg/L、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1.36mg/L、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低于方法检出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低于方法检出限、三氯甲烷低于方法检出限、四氯化碳低于方法检出限、铝0.067mg/L、总α放射性0.021Bq/L、总β放射性0.031Bq/L,均满足《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4.关于“搅拌站噪音污染”问题。信访件反映的无名搅拌站位于济钢农场南侧,为山东三一联合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玑路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石料水稳站,是临时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评批复使用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2021年6月,在完成天玑路变道1号路建设后,因规划有变,该单位一直未生产。经调阅该单位用电资料,6月份以来该搅拌站用电量大幅度减少,不存在晚上偷偷生产现象。

  5.关于“农场内积水、垃圾、公厕等影响水质问题。济钢农场是济钢建厂时征用章丘高官寨镇农用地1788亩设立的国有农场,位于济南高新区天玑路东侧、航天大道北侧,农场原有住户约400户,现常住户约16户,住户家中有卫生间,目前公厕很少有人使用。经现场查看,由于公厕建成的时间比较久,墙皮部分脱落,未发现其他建筑垃圾。公厕内部及周围无污水外溢现象。关于水井水质,经检测,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6.关于“在建工厂噪声”问题。济钢农场西侧正在建设的项目为中欧产业园东侧厂房,北侧为济南富能半导体有限公司内变电站,2个项目距离居民居住区超过50米,现均处于主体施工阶段,8月28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单位对济南富能半导体有限公司南侧厂界、中欧产业园东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为中欧产业园东侧厂界昼间47.3dB(A)、夜间46.7dB(A),济南富能半导体有限公司南侧昼间48.4dB(A)、夜间46.1dB(A),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遥墙街道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

  1.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要求济南富能半导体有限公司在调试、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对该公司依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并定期巡查。为加大宣传力度,高新区分局、遥墙街道办事处已于2021年8月29日将农场内水井水质检测报告在村内法治文化宣传栏上予以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

  2.遥墙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4日完成蓄水池扩容和污水泵站维修,并于8月4日新增装电泵一台及新增一条长1300m、直径200mm输水管道,提高富能厂区污水向中欧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输送能力。超出该站解决能力时,多余废水由高新控股公司安排罐车运至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9月26日前启用济南临空综保区5000m³/d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启用后,可确保区域内污水全部集中收集处理。

  3.遥墙街道办事处与搅拌设备单位协商后,搅拌设备单位决定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办事处将督促山东三一联合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尽快拆除相关设备,并要求在拆除过程中落实好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9月13日前完成拆除。

  4.遥墙街道办事处已于7月20日对济钢农场积水用大功率抽水泵进行了抽排,8月21日抽排完成。8月21日对该区域回填垫高,不会再产生积水现象。

  5.遥墙街道办事处将拆除现有的4处公厕,在济钢农场南北大街建设2处水冲式环保公厕,方便区域村民使用,9月5日前建设完成。

  6.遥墙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在建项目实施工程单位,施工方承诺在确保施工噪声达标的前提下,调整施工工序,夜间不再实施高噪声工序的施工,以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槐荫区经十路腊山立交桥下的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的设备和地面进行清理时的污水流淌在道路上,影响群众。

  8月28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段店北路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详细情况如下:

  1.该垃圾转运站位于经十路腊山立交下,南、北两侧为经十路,距离北侧最近的居民小区外墙约50米。目前日垃圾转运量约60吨。

  2.该垃圾转运站由区城管局管理,设置10吨固定式全密闭压缩箱一个,每日清运5-7箱。每转运一箱立即对站内、站前地面冲刷、清扫一次。清洗污水由门前的污水收集水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站工作人员对站内地面进行冲刷清洗时,污水能全部流入污水收集水道;对站前地面清洗时,因站前地形原因,冲刷用水无法全部流入污水收集水道,造成站前地面积水。

  1.区城管局段店北路环卫所对该垃圾转运站内、站前环境均进行彻底冲刷清扫,确保环境整洁。8月28日当天已完成。

  2.区城管局要求转运站工作人员自8月28日起加强对站内地面进行冲刷、清洗和消杀、除臭。对站前地面,使用洗扫车进行清洁,避免形成积水。

  3.区城管局逐步加强对辖区内垃圾转运站的巡查管理,察觉缺陷及时处置。

  2021年5月1日济南市实施垃圾分类,但十六里河街道福景佳苑小区始终没进行垃圾干湿分类工作,每天早七点左右小区门口的马路上摆放10多个垃圾桶,十六里河片区环卫部门的垃圾车在进行回收垃圾时,会有垃圾渗滤液淌在马路上,对居民存在一定的影响。2021年6月左右向山东省环保督察组反映之后,社区物业未落实整改。

  8月28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福景佳苑小区为封闭式自管小区,分为两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福景佳苑一期物业为中铁十局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景佳苑二期物业为山东卓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于2021年1月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分别设置了垃圾分类告知栏。一期设置了垃圾分类亭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27处共27组垃圾桶;二期设置了垃圾分类亭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6处共6组垃圾桶;均各安排1名督桶员来管理。期间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物业开展了多次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存在因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分类效果欠佳的问题。

  2.经现场核查,一期物业选址于该小区东门处,二期物业选址于该小区原售楼处门口,用于临时垃圾中转(一期约每日60桶、二期约每日22桶)。垃圾车每日早6:30之前对小区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后,物业人员将垃圾桶运回小区原设置点位,其他时间收集点不存放垃圾桶。现场发现一期2个、二期1个垃圾桶存在轻微裂痕,造成垃圾渗滤液外漏,存在轻微异味,对旁边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针对前期省环保督办件中反映的问题,5月30日已要求物业更换破损垃圾桶,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因社区物业原因新更换的垃圾桶再次破损且未能及时更换。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加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效果。

  2.8月28日,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住建局现场约谈福景佳苑小区一期、二期物业负责人,责令其加强小区垃圾转运点管理力度,对垃圾渗滤液污渍进行清理、除臭、消杀,在转运作业区域铺垫无纺布,避免垃圾渗滤液外漏路面问题的发生;按时进行检查更换破损的垃圾桶,预防再次发生渗滤液外漏的情况,坚决避免因管理问题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3.8月28日,市中区城管局对中铁十局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因为垃圾桶破损未能按时换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市中综执责改字(2021)第14031号]。当日已整改完毕。

  4.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该区域的检查巡查力度,每天不定时巡查,确保察觉缺陷及时处理。

  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凤凰南路与博学路之间的凤凰山,凤凰山半山腰上有两三个坟墓,破坏山体,毁坏树林,在山体上铺设水泥路并且用石柱圈起,距离附近的舜山府小区楼体较近,不到100米距离,坟墓影响小区居住环境,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告知坟墓建盖是九几年签订的合同有权利进行建盖墓地,希望采取一定的措施既不影响居民居住又不破坏山体和树木。

  8月28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凤凰山半山腰上有两三个坟墓”的问题。经现场核实,举报位置有两个坟墓,属于小汉峪村民刘某某家族祖坟,20世纪90年代,此区域为小汉峪村刘某某承包的山坡地,按照当时当地习俗,村民去世后一般安葬在自己承包地中。

  2.关于“破坏山体,毁坏树林,在山体上铺设水泥路并且用石柱圈起”问题。2020年清明节,小汉峪村民刘某某对自家祖坟进行改建,增加石柱围栏约24米,硬化部分地面约30平方米。现场未发现损坏树木问题。

  1.责令小汉峪村协调村民刘某某在9月13日前拆除石柱及硬化路面,恢复原貌。

  2.要求小汉峪村举一反三,摸清该区域坟墓数量,规范管理,避免类似私自改造事情发生。

  济南市章丘区曹范街道办事处黑峪村信达有限公司,以开沥青厂的名义,在黑峪村西南500米左右处采山挖石,并在此处加工石料售卖,破坏山体;同时加工石料及运送过程中产生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8月28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曹范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交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中的信达有限公司全称为济南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曹范街道办事处黑峪村西南方380米,原章丘市东辰炉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废弃矿坑内,矿坑底部凹凸不平。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建有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条建筑垃圾回收和再利用生产线.济南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厂房建设过程中需对原矿坑场地进行整平,为规范企业经营,防止非法开采山石,曹范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12月委托山东恒博地产评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做厂区测绘(包括厂区边界、地形地势等)。2020年11月、2021年8月,恒博公司对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平整场地产生的土石方出具测绘报告,测算方量为102023立方米。曹范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土石方进行价值评估后,由济南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购买,收入全部上缴财政。该公司采购的土石方加工后全部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不存在采山挖石、售卖石料问题。

  3.现场核查时,该公司依照生产计划已于8月25日停产,计划9月中旬恢复生产。生产记录,治污设施运行记录等台账齐全,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布置在封闭车间内。现场无开山采石设备,未发现采山挖石、破坏山体行为。

  4.2021年6月,该公司委托山东昊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厂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昊鑫环检字(2021)第060701号)显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7dB(A),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噪声60dB(A))(夜间不生产)。该公司产品、原料运输车辆途经的道路位于山体西侧,山体东侧为黑峪村,最近住户距道路约227米。该公司生产及运送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1.区自然资源局通过声像监控、加强巡逻等措施,严防私挖乱采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

  2.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督促济南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兑现夜间不生产、不运输承诺,做好车间封闭和基础减震,在厂区周边种植树木,加大绿化力度,进一步防尘降噪,在厂界噪声达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影响。

  3.区城乡交运局在道路两侧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和减速带,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中海国际御峰官邸小区没有规划垃圾站,3-4年前小区东侧墙外挨着优尼克幼儿园及居民楼处建设了垃圾场(位于九曲庄路),产生极大异味,并且影响幼儿园孩子身体健康,并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多次反映未解决。

  8月28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反映的垃圾场实际为小区配套建设的垃圾收集点,位于九曲庄路中海国际御峰官邸小区南门北侧路西,2014年3月经原济南市规划局审核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号),由济南中海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于2018年1月交付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分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御峰官邸、雍景郡、尚湖央邸3个小区5500余户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2.该垃圾收集点距济南市市中区优尼克幼儿园(2018年10月开园招生)东墙约50米,距离居民楼约100米,符合垃圾收集点的设置标准。该收集点由城管部门配备的压缩式垃圾车转运生活垃圾,转运时间为每日08:40、10:30、15:30三个时间段,日转运垃圾约400桶,基本能够日产日清,偶有少量垃圾积存。经现场检查:收集点内约有垃圾桶120个,桶内采用环保垃圾袋进行封闭处理,桶盖齐全、桶体干净,地面无污水,作业时有少量垃圾渗滤液流出,站点内每日进行3次消杀清洗工作,无明显异味。

  3.经梳理,今年以来收到类似投诉案件约11件,市住建局、区住建局、七贤街道办事处均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正面答复。

  4.2021年8月30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委托山东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对该垃圾站臭气浓度进行监测,检验报告[编号:鲁冶质检(2021)第2021HJ080173号]显示一个上风向、三个下风向点位臭气浓度均小于10,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10的要求。

  1.8月28日,七贤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要求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分公司加强该收集点的管理,增加运输频次确保日产日清;对垃圾渗滤液每日至少进行3次除臭、消杀、地面冲洗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七贤街道办事处将加大该垃圾收集点的管理力度和检查频次,察觉缺陷及时处置。

  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前夏村,村南1公里左右南沙河北岸有一处秸秆存放点,村民在此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每次反映后垃圾都被填埋,造成土壤及水源污染,造成附近种植的杨树死亡,要求清理垃圾;村委大门到220国道之间是河沟,2015年村主任在此处用垃圾将河沟西侧填埋,东侧还有建筑垃圾,并且此处是雨水及生活废水排放点,造成污染。

  8月28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归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①长清区归德街道前夏村,村南1公里左右南沙河北岸确有一处秸秆存放点,平时存放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秸秆和杂草,存在个别村民在此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情况,街道和村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都进行了及时清理,最近一次清理时间为5月20日,未发现垃圾被填埋的问题。该村为防止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专门在进出小道上安装了隔离路障,现场检查时,该处存有生活垃圾5立方米左右。

  ②该处距离南大沙河1公里左右,且存放生活垃圾均为废旧家具及衣物,不存在造成土壤和水源污染的情况。

  ③附近确有一棵高2米左右的小杨树死亡,现场判断为藤蔓植物生长缠绕树株导致,杨树主人对杨树死亡无赔偿要求。

  ①前夏村村委大门到220国道之间是天然形成的一条泄洪沟,西侧为泄洪沟末端,由于被220国道拦截,不再向下游泄洪。为防止周边村民向沟内扔垃圾,该村去年11月份在沟边拉起围挡。经现场用挖掘机挖掘勘验,未发现有填埋垃圾的现象,沟东侧有5立方米左右村民建房剩余的瓦片。

  ②该村尚未实施农村污水改造项目,生活垃圾污水未集中收集,群众生活废水在自家院内自行消化,该处没有生活垃圾污水排放口。因前段时间降雨,沟内现约有20立方米雨水积存。

  1.将秸秆存放处现存的秸秆杂草及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后清运至垃圾中转站。8月29日已清运完成。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并清理。

  济南市章丘区官庄镇闫家峪村,村北侧500米利鑫水泥厂南侧150米有排渣场,2018年开始,济南玉鑫化工厂、盛源化工厂以及滨州市邹平市的一些化工厂在此处排放化工废料,2018年一年玉鑫化工厂倾倒了300车左右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多次反映未解决。

  8月28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环卫管护中心、官庄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化转办、区应急管理局、区热线办、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实为官庄街道兴隆官庄村鱼山后坡,原来是一处废弃石坑,现确有一排渣场,总占地约26亩。2018年5月,官庄街道大闫满村马某亮与兴隆官庄村村委签订废弃石坑回填协议,计划使用建筑垃圾进行回填,石坑填平后由兴隆官庄村委负责绿化。2018年6月,经官庄街道办事处和兴隆官庄村委会同意,济南市章丘区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确认该石坑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2021年4月,石坑填平后,停止接收建筑垃圾,完成封场。现场大部分地面已被绿植覆盖。

  2.信访件反映的有关化工废料问题,经查证,济南市没有玉鑫化工厂和盛源化工厂,同时利用“天眼查”等系统也未查到两家企业的相关信息。据调查了解得知,疑为裕兴化工有限公司和圣泉化工有限公司。根据目前掌握信息,未发现以上两家公司在该点位倾倒废物。8月29日,区政府组织专家进行指导论证,制定详实的技术路线,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该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历史情况做详细调查,并对填埋物质按照《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通则》《固态废料鉴定判别标准通则》的要求开展检测评估工作。当日下午,委托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场地填埋物取样,进行全扫描定性分析。开挖取样时未发现不明固态废料填埋现象。根据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分析报告(编号:SLWH21080253、SLNH21080063),采集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判别标准限值,样品中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3.经了解,今年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访受〔2021〕JD0009号转办件曾反映过相似问题。当时的调查核实情况为:不定期巡查未发现化工垃圾、生活垃圾,饮用地下水取样本检验测试未超标。处理和整改情况为:种草植树绿化,杜绝倾倒,加强巡查,察觉缺陷及时处理。

  2021年8月10日,章丘区环卫管护中心委托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场地填埋土壤抽样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45项土壤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4.针对“多次反映未解决”的问题。通过调阅信访记录,2018年以来,共收到15次关于该垃圾消纳场填埋化工垃圾问题的举报。均由章丘区环卫管护中心和官庄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和答复。

  1.官庄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中心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在此倾倒各类垃圾。

  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绣惠派出所到南关村的唯一道路是水泥路,道路损坏后使用泥土铺路,扬尘十分严重,路边有绣惠幼儿园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洒水车洒水后导致道路泥泞难行。

  8月28日,章丘区政府组织绣惠街道办事处、区城乡交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道路为绣惠街道办事处南关村南北向村道(C904路),全长870米,是绣惠街道派出所到南关村最近道路,非唯一道路。幼儿园是绣惠街道中心幼儿园,位于该道路与大桥路十字路口东约50米处,出入口位于大桥路。

  2.现场核查时,该路段过往车辆正常通行,路口东西方向设有限高杆,无大车通过;南北方向未设置限高杆,大型车辆较多。经丈量,破损水泥路面长约196米,其中翻浆路面长约50米,存在扬尘问题和洒水后道路泥泞问题,大型车辆通过时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3.经调查,绣惠古城项目2020年启动建设以来,由于途经该村道路最短,大量重型车辆经过,导致该段路面出现破损,道路翻浆致水泥路面以下土壤,不存在泥土铺路问题。

  1.8月29日起,对该路段进行封闭整修,重新铺设混凝土,降低道路扬尘污染,预计10月15日恢复通行。

  2.道路完成整修后,通过设置南北方向限高杆等措施限制重型车辆通行,并要求幼儿园加强安全引导。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西江华府4区第二幼儿园,全天不定时有水罐车在幼儿园内接水管偷采地下水,产生噪音扰民,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全省督查已经查处过但是未解决,希望取缔取水点。

  8月2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西江华府4区第二幼儿园”为济南市历下区锦屏幼教集团锦华幼儿园,位于西江华府4区外西南角。

  2.关于“全天不定时有水罐车在幼儿园内接水管偷采地下水”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取水点位于幼儿园院内北侧,取水单位为曲阜市盛世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小区内绿植日常浇灌养护。7月25日,该公司与幼儿园协商,从园内自来水管道引流至院墙外,为水罐车注水,截至8月27日,总取水量为564立方米,不存在偷采地下水行为。

  3.关于“产生噪音扰民,存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经查,该水罐车在启停和行进过程中有噪声产生;取水期间车辆熄火,向水罐车内注水过程中产生流水声。该园为新建幼儿园,8月28日之前未开园,取水期间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4.关于“全省督查已经查处过但是未解决”问题。此信访件与省督察期间信访件反映的取水点不是同一位置,省督察期间信访件的取水点位于西江华府4区南墙外,取水设施已于5月28日拆除,再未投入使用。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督促曲阜市盛世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拆除取水设施。该公司已于8月28日完成整改,并承诺不在该幼儿园及西江华府居民区附近取水。